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全县教师队伍现状,经县编委会研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一批教师,充实到我县张桥镇、南坞乡、陶城镇、望田镇、只乐镇等五个乡镇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凡进必考、按岗聘用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全县计划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1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4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2名。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招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本人没有参与过邪教组织。
4、全日制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本科)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其教师资格证须在三年内取得,否则,不再聘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6、报考体、音、美学科的教师要求专业对口,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类专业限报小学音乐和美术。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成立组织
成立鄢陵县2015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人社局、编办、教科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21日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374-7107022。
2、报名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师范类考生需携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2)近期同底版蓝底1寸彩色照片5张。
(3)填写《2015年鄢陵县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编办、教科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报名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两天
4、报名人数要求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理论。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确定面试人员
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为2015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法。面试内容主要是仪容、仪表、仪态;试讲主要是考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专业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面试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在参加招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10月下旬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八、岗前培训
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九、上岗
1、为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师资力量,凡招聘的教师一经录用,必须到以上5个乡镇缺编学校任教。5年内不得调动,否则核销教师编制。
2、被招聘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在参加招聘的同类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依次递补。
十、其他
1、凡按省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我县招聘教师不再重复聘用。
2、本次考试中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3、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时,按高考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
4、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鄢陵县教师招聘。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咨询和举报电话:0374-7168816。
未尽事宜,由鄢陵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鄢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