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全国考核招聘中学教师45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编制管理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211、985工程”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及以后录取入学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等级要求的学科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生相应资格原件在报名时可不提供。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 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在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核招聘中学教师,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6月1日
地点:秀山自治县教委(中和街道办事处凤栖北路电信局对面)
2、报名咨询电话:
(023)76672106(县人力社保局)
(023)76868813 13609498678(县教委)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秀山自治县考核招聘中学教师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于报名时告知。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一个教学片段(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加试实作,试讲成绩与实作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
(三)体检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与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招聘后的工作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 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并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
1、秀山自治县2012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秀山自治县2012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考试报名表
3、秀山自治县2012年考核招聘中学教师考试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