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老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
阳市委、老城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