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六届第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市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梯队断层、部分学科教师短缺等实际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黑河市人社局核准,拟在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22名教师。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缓解当前教师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为我市打造区域教育中心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2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含2015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工作态度积极、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师范专业)统招本科(一表)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2015年6月22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2。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黑河日报、黑河人社局网站、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教育局网站及北安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本专业本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考成绩单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及高考成绩单;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北安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例不低于3:1,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30日(周六、日休息)
上 午:8:30-11:00 下 午:14:00-16:30
报名地址: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2楼人力资源流动开发股)
联 系 人:韩 辉
联系电话:0456-6426198
(三)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北安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