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教师10名,具有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类专业或具有特殊教育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幼儿教育或音乐、舞蹈专业教师3名;
(三)体育康复及体育专业教师3名;
(四)美工、绘画专业教师3名;
(五)心理咨询专业教师1名;
(六)教学辅助人员4名,专业不限(根据报名情况,经征求个人意愿可从学科教师报名人员中调剂)。
其它要求:1、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2、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耐心,关心爱护残疾人,具备较好的工作执行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由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具证明)。
二、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资料,初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教师1:2、其他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4、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笔试、面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8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大厅4号窗口(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北临);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证明,一寸照片两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的形式进行管理。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及聘用人员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2、聘用人员工资按东营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546---8086955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