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是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公立学校,现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况简述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闽江师专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应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良好的品行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历和年龄截止日期
学历、资历和年龄等岗位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填写完整、签名或盖章后的《闽江师专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以及身份证、佐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原件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mjszzp@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为“姓名+岗位”。每人报考1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上公布。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
(三)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9月中或下旬周末,具体另行通知。
2.形式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环节采取面试(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占60%分值,技能测试占40%分值。没有技能测试的,面试得分即为面试综合成绩。
3.成绩计算和拟聘人选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即拟聘用成绩。根据学科岗位数的1:1比例按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确定拟聘人选时出现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人事网页专栏上公布成绩和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用人需要,议定是否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顺延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的应聘人员(含研究生),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咨询和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林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10005;
(二)监督电话: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0591-23510115。
附件:1.闽江师专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2.闽江师专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8月19日
1.闽江师专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