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 周 县 财 政 局
曲 周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关于2016年度曲周县公开招聘(选聘)
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均衡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和充实基层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新建教育园区教师需求,补充教师自然减员,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教育体育局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05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选聘)方法
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选聘、后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公开招聘(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公开招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选聘对象
(1)县一中教师选聘对象:取得相应任教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体育教师选聘对象:取得足球教练证、足球运动员等级证或足球裁判员证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5、统一招聘对象
(1)其它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取得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任教学科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招聘(选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7、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或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相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招聘(选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205名教师,其中选聘38名;统一招聘167名,选聘结束后剩余计划一并纳入统一招聘计划进行招聘。
1.选聘:县一中选聘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10名,28所中小学选聘急需紧缺足球方向本科毕业生28名;
2.统一招聘:
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曲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2016年曲周县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