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单位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书,否则解聘。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新招聘教师要求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十年,服务期间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2.应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系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考核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全部由旗人社局统一负责,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间旗财政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按国家规定旗财政统一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单位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4)三年服务期满后,按照《鄂托克旗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人才储备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经用人单位考核,人社部门备案后,愿意继续在岗服务者,续签劳动合同,不愿继续在岗服务者,鼓励自谋职业。服务期间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鄂托克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山 丹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雨龙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冯润冰 (旗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巴雅尔图(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武永宁 (旗政府办主任)
高莲芳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丽霞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武文峰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邢拥军 (旗人社局副局长)
白 霖 (旗纪委派驻旗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韦丽娥 (旗纪委派驻旗人社局纪检组组长)
额尔德木图(旗人社局副局长)
傲敦图雅(旗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巴雅尔图同志兼任。
六、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招聘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任何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招聘公告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2016年鄂托克旗公开招聘教师中部分岗位调整的情况说明
2016年鄂托克旗公开招聘教师中蒙授幼儿教师公益性岗位由原来的3人调整为4人,汉授幼儿园教师公益性岗位由原来的9人调整为8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中蒙授中学物理变更为汉授高中生物,特此说明。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