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2016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16〕37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02人。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幼儿园教师60人
1.汉授幼儿园教师:50人。
(1)伊旗户籍:40人(其中男性:8人)。
(2)鄂尔多斯市户籍及鄂尔多斯市外户籍:10人(其中男性:2人)。
2.蒙授幼儿园教师:8人。
(1)伊旗户籍:6人。
(2)鄂尔多斯市户籍:2人。
3.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伊旗户籍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2人。
(二)小学教师39人
1.汉授小学语文:5人(其中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伊旗户籍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2人)。
2.汉授小学数学:2人。
3.汉授小学英语:5人。
4.汉授小学音乐:8人。
5.汉授小学美术:6人。
6.汉授小学体育:11人(男性,足球专业优先)。
7.蒙授小学语文:2人(鄂尔多斯市户籍)。
(三)中学教师3人
1.汉授高中生物:1人。
2.汉授高中化学:1人。
3.汉授初中历史:1人。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教师岗位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伊旗户籍中师、小教大专毕业生和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低于上述比例,经伊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压缩或调整实际招聘名额并面向社会公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违纪纪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
(四)报考者户籍、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教师岗位者,不受户籍限制,要求专业对口。
(1)报考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报考高中化学、高中生物岗位者,属于“985”“211”院校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可报考。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要求专业对口。
(1)伊旗户籍报考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鄂尔多斯市其它旗区户籍报考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对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蒙授)专业对口可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专业岗位者,伊旗户籍须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伊旗外户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者,要求专业对口。
(1)80%的岗位面向伊旗户籍招聘,应聘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20%的岗位面向鄂尔多斯市户籍招聘,应聘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对于取得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蒙授)不受户籍限制可纳入面向鄂尔多斯市户籍20%的岗位进行报考。
(五)以上报考人员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科目一致,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免持教师资格证,若聘用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