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杭锦旗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公开招聘19名幼儿教师的公告
[日期:2016-08-06]
为推动杭锦旗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和快速发展,进一步充实全旗幼教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
(二)严格考核、保证质量。
(三)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19人)
幼儿教师19人(汉授),其中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3人。
三、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杭锦旗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4.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乐于教书育人。
3.取得相应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暂不需教师资格证),考录的应届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给予转正,否则予以解聘。
4.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前、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2年前(含2002年)杭锦旗户籍考入中等师范和小教大专班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我旗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此次招聘按照媒体发布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杭锦之窗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7日-2016年8月13日
2.地点:杭锦旗教育局
3.联系电话:0477-6622159
4.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全旗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
(三)笔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试卷为汉文试卷,必须选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教育活动组织为提前60分钟指定讲课内容,组织1节教育活动,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50分;技能测试分为绘画、弹唱或舞蹈两部分,共50分,面试时间共15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30分);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完成(30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2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公布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本次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审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政审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杭锦之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纪律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限为7天。
举报电话:杭锦旗人社局:0477-6623944
杭锦旗教育局:0477-6622159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为期五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参照全旗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五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我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考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杭锦之窗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本方案由杭锦旗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杭锦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