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2016年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加入时间:2016-6-7
为进一步充实我旗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初中10名(编制内10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地理1名,思品1名,历史1名,化学2名,生物1名,体育1名(具有D级足球教练证)。
(二)小学81名(编制内41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40名):语文33名(编制内18名)、数学17名(编制内10名)、英语2名(编制内1名)、美术4名(编制内2名)、信息2名(编制内1名)、音乐5名(编制内3名,马头琴专业1名、三弦专业1名),体育6名(编制内3名),足球教练3名(编制内2名,具有D级足球教练证),蒙汉兼通蒙语文1名(编制内),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8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三)幼儿园145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汉语授课幼师137名,蒙汉兼通蒙语授课幼师3名,足球教师5名。
(四)特殊教育学校:5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
(六)岗位要求条件。
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以下,其他年龄条件要求另外说明。
1.初中教师: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和“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专业对口。
(2)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3)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的达拉特旗户籍(含中考前为达拉特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居)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达拉特旗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含鄂尔多斯市内职业高中幼师毕业生)。
(3)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的“项目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4)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2014年9月1日以前在达拉特旗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中师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现在岗专任教师。
(3)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上述岗位条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达拉特旗户籍以2015年6月30日前迁入为准。这类人员被聘用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在2016年发布教师招聘公告之日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拉特旗教育局官网(http://www.dqjyedu.cn/或http://10.114.255.88/),点击【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8:30至2016年6月16日下午6: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17日下午6:00。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达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
》,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电话咨询。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2016年6月20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