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潮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016年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三支一扶”考生、“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高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潮安区人社局会同潮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潮安区教育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潮安区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十一、其他事项
1.潮安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0768-5811582
监督电话: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8-5821980
附件:《2016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职位表》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