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弋江区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47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7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1、公告
8月13日-14日在《大江晚报》、芜湖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布招聘方案。
2、报名
报名时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弋江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马仁山西路156号)。
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现场报名。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弋江区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交笔试费45元(皖价费【2009】118号)。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依据有关政策,经审批可免交费用。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考生于8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的考试收款收据单,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马仁山西路15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资料。为确保招聘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被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马仁山西路156号)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皖价费【2009】118号)。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4、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专业测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无声上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综合素质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学科教学岗位的考生,在无生上课过程中,结合考核内容展示学科教学基本功。
应聘体育学科教学岗位的考生,结合考核内容展示教学示范动作,考场提供所需器材。
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
专业测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将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区教育局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6、公示
对经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弋江区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个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次招聘该岗位所公布的学校内,由考生依次选择任教学校。
五、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不低于其他县区同类教师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其它待遇与在编教师一致。
六、此方案由区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53-4831703;区人社局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53-4826901
附表:弋江区2016年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弋江区人社局
弋江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