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公告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高新实验学校等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在职在编教师和2016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考核引进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计划表2016.8》。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
(一)全日制2016届毕业生: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二)在职在编教师:
1.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2.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6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计划表2016.8》。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报名时间:自8月12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可以采用笔试形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工作日)。
附件: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计划表2016.8》
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
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亲属关系申报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
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引进教师计划表2016.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