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教育局关于选聘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教委、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构建“市、乡镇、学校”三级教研网络,促进教研员的专业发展,建设一支素质高、理念新、能力强、专兼职结合的教研队伍,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指导、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职能和名优教师示范引领的作用,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教育强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选聘一批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
(三)自愿、推荐结合,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四)着眼长远、高效,打造一流的教学管理、教科研队伍。
二、选聘范围
全市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或兼课的教学管理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研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认真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具有较强的课程改革管理能力,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或管理工作。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在全市同学科领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学科的教研工作任务,在全市教育教学中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职称,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3届毕业年级教学经历,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并具备所任教学段规定的学历要求,45周岁以下。
(四)执教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在乐陵市优质课评选、学科基本功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地市级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一、二等奖)。
(五)近5年以来,在地市级以上正规专业刊物发表过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介绍过经验、学术交流(以证书为准)者优先。
(六)近8年内获得乐陵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教学成果奖、学科带头人称号者优先。学校中层干部、班主任优先。
四、选聘学科、推荐名额
(一)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品、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市直初中学校推荐10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品九学科至少推荐8人;其他学校推荐1-5人,中考九学科推荐占比不低于70%。
(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市直学校推荐6人,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五学科至少推荐5人;其他学校按原乡镇推荐1-6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推荐占比不低于60%。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按照本人自愿申请、学校推荐的原则,填写《乐陵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表》,以学校或乡镇为单位把电子版和纸质推荐表于2016年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中学,李勇;小学,李晓东,联系电话0534-62629566262927。
(二)评审:根据选聘条件,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推选出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员名单。
(三)考察: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推选出的兼职教研员候选人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综合考察。
(四)公示:市教育局在乐陵教育网对推选出的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颁发《乐陵市教育局教研室兼职教研员聘任书》,聘期二年。
(六)管理:依照《乐陵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兼职教研员进行管理。
乐陵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1:
乐陵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