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高中教师各学科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对同学科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7月11日向平原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16年上半年申请认定人员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二代身份证(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人员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招聘资格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提交个人档案
资格审查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事项
请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平原县第一中学网站相关招聘公告。因考生手机不畅或因关注网站不及时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后果考生自负。
附件:1.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教师资格证明(模板).doc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4日
附件:1.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