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二〇一六年高中教师招聘简章
为满足高中教学师资需求,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确定,2016年全县招聘高中教师1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9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2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分学科、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①网上邮箱报名:201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②现场报名:2016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网上邮箱报名的人员须在5月13日、14日到平原县第一中学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平原县平安西大街236号)探知楼。
3.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申报证明、成绩单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7张。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3)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登陆平原一中网站下载《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后,完整、如实填写《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无异议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按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平原县2016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扫描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yzbgs4258972@163.com中,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学科:xxx,姓名:xxx)”。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超过6:1的,增加初试环节;达不到6:1的,直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参加初试的考生务于2016年5月14日9时到平原县第一中学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初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初试准考证》。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