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和钦州市第二中学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2〕12号)等精神,2016年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和钦州市第二中学计划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配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调配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钦州市各县区在编在职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市直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各县区未满3年聘期的特岗教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名额
共42名,其中: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以下简称市高新区学校)32名:高中部4名,初中部12名,小学部16名。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以下简称市二中初中部)10名。
三、调配岗位要求和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5年8月4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具有中级教师职称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0年8月4日后出生);
(二)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个别岗位具有中级教师职称以上的学历放宽到大学专科。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六)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所涉及的教学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具体调配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6年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和钦州市第二中学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8月1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登录钦州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zedu.gov.cn)下载并填写好《钦州市市直学校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市高新区学校的,请到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403室进行现场报名。报考市二中初中部的,请到扬帆大道市二中高中部行政楼校长助理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务必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教师职称证、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等调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证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原件丢失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现场经确认后归还报考者。
所有证件应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6日—8月12日。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调配资格。
五、考试(2016年8月20日前)
(一)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
(二)组织实施:由市教育局组织。
(三)开考比例:经过资格审查后,原则上,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调配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按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四)考试方式、时间及赋分:考试采取试教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专业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分钟;其中试教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70分,现场问答30分。
(五)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六)注意事项:考试具体时间、试教范围、准考证领取、详尽要求等提前3个工作日在钦州教育信息网公布。考试时,报考者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者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核、公示(2016年8月25日前)
(一)确定考核人员。根据测试成绩,按调配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员。
(二)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三)对拟调配人选,在钦州教育信息网和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调配审批材料(2016年8月31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竞争性调配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竞争性调配考试、考核等资格的报考者,市教育局将通报报考者工作单位,并将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77—2815532;咨询电话:0777—2811299、2829198、2868530。
报考市高新区学校咨询电话:0777—3611769;报考市二中初中部咨询电话:0777-2368007。
附:1.2016年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和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岗位表
2.钦州市市直学校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报名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
1.2016年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第十五学校)和钦州市第二中学初中部竞争性调配专任教师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