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钦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钦南区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成员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人员组成。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我区今年招聘农村小学“义教特岗”教师60名,其中: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10名,体育5名,音乐5名(岗位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名者必须属于以下三类人员中的一类。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对已取得2016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7名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招聘为2016年特岗教师。
5.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再列入招聘范围。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方式
1.招聘通过教学技能考试择优录取。即对应聘者执教课堂教学(试讲一课时)的教学技能考试,教学技能考试采取试讲(非说课)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赋分100分,其中试讲时间为15分钟,权重占70%;面试时间为5分钟,权重占30%,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课堂教学组织、运用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及普通话表达、板书设计等教学基本功;同时,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向考生提出与教学相关的1-2个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即面试),面试在试讲结束后进行。
2.试讲内容为广西现行新课程教材(版本不限),试讲内容为小学五年级教材,试讲课题(一课时)由应聘者自主选择并准备教案一式二份。
体育、音乐两科通过试讲和技能测试进行考核,试讲权重占50%(10分钟),试讲内容、方法同上。技能测试权重占50%(10分钟),试讲和技能测试分时段集中进行。各学科技能测试要求如下:
(1)体育:
公共测试项目:起跑、运球上篮、前后滚翻;
专业自选项目:篮球1分钟跳投,足球1分钟颠球,武术体操等其他专业在报到时自行选定一项内容。
(2)音乐:视唱与节奏、声乐、键盘乐器演奏、歌曲伴奏、自选专业特长。
五、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教学技能考试时间
(一)报名及资格现场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gxbys.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2日—21日。
2.资格现场审查:
(1)资格现场审查时间:2016年6月20—22日
(2)资格现场审查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人事股501室(钦州市文峰南路367号)
(3)现场资格审查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它个人求职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注:资格现场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发给《教学技能考试准考证》)
3.教学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分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对应考生所报岗位,按1:1的比例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成绩,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属师范类专业毕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专业对口者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有学校任教经历者优先。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两项成绩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教学技能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将拟招聘人员呈报钦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并将拟招聘人员于8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八、集中培训
1.培训人员: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
2.培训时间:2016年8月10-19日。
3.培训报到时间:2016年8月9日下午3:00—6:00。
4.培训报到地点:钦州市第一小学(钦州市永福小学)
5.培训其他注意事项: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集中培训。
九、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聘用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于2016年9月1日前到设岗学校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相关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年限、工资标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聘用期间的户口和档案关系以及聘用期结束后的去留等事项,按国家、自治区特岗教师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阳光操作,严防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精心组织,确保今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十二、招聘经费:由钦南区财政拨付。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7—2697380。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