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市第四实验高中坐落于绿树成荫、空气宜人的毕节市城区阳山公园旁,6路、8路、9路公交车直达学校,交通极为方便。为提高我校办学水平,打造精品特色学校,需要增加教师。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名。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考教师5名。语文2人,数学1人,美术1人,音乐1人。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考聘用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在职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
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考聘用教师计划表》。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截止2012年7月底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被开除、被辞退公职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1、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2、由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分别在毕节行署门户网站(http://bijie.gov.cn)、毕节教育信息网(http://bjjy.gov.cn/)、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校园网(http://61.189.240.79/school3/)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6月5日。咨询电话:0857-8303773、18685340620
3、报名时间:2012年6月6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6月9日只报名至上午11:00)
报名地点: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303773联系人:吴老师手机:18685340620
4、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仔细阅读并填写《2012年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考试报名信息表》,并承诺对自已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考务费按每生100元收取。
5、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拟录用后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有
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在职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可下载A4纸打印,签名处手写),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试教(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内容(120分钟,100分题,分值占总成绩的40%)
(1)语文、数学笔试:本学科专业知识;
(2)美术笔试:美术基础理论(占20%)+素描(占80%);
(3)音乐笔试:音乐基础理论(占20%)+和声写作(占40%)+给词谱曲(占40%);
(4)笔试时间:6月10日;笔试地点: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
2、试教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试教(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面试)。试教(面试)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每个考场设1名主考官、6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总分相加除以5得出考生的试教(面试)成绩。考生试教(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能聘用。
(1)语文、数学教师:
测试内容:试教时间30分钟,其中20分钟上课,10分钟说课(范围:高中现行教材;准备时间:30分钟)。
(2)音乐教师(测试时间120分钟):
测试内容:用美声或民族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占25%)+创作乐曲一首(占25%)+曲式分析(占25%)+为五线谱旋律编配伴奏(占25%)
(3)美术教师: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测试内容:动态人物速写(10分钟,占30%)+色彩(110分钟,占70%,)。
试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试教(面试)地点:毕节市第四实验高中
六、总成绩、体检、考核
1、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试教(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黔教人发[2004]10号),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体检程序可进行一次复查。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出现某职位体检不合格者,则从进入试教(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考核
(1)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1.经笔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校园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至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政审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地区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能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审批,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毕节市第四实验高级中学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