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69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应聘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网络报名人员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打包,并以 “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lygkfqrcfw@163.com ,并在考前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西侧辅楼一楼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报名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A01、A02、A03、A0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A0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3.其他事项: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