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灌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140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灌云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专业岗位,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具有岗位要求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详见附件1。
(三)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灌云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并粘贴2张近期免冠同底2吋彩照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大学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另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其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其岗位招聘,D01-D11核减的计划数依次逐一调剂到D12-D16岗位,D20-D26核减的计划数依次逐一调剂到D17、D19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23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