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满足我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发展的需要,补充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专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20个,计划招聘教师33名,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1名,职业中专教师22名(含2名人才引进)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生须在一年内即试用期满前取得);
6.年龄以周岁计算,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7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具体条件见《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已被聘用为宁远县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6日至8月8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教育局政工股(宁远县北门街原县招待所内教育局办公楼20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考学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少数紧缺学科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考试由招考学校具体组织,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 8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
2、笔试地点:宁远三中。
3、笔试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1)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心理
学》,两科合卷,各50分,共100分)。特殊教育学校的舞蹈、美术教师考小学系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卷,各50分,共100分)。
(2)职中教师:以《宁远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职业中专教师》注明的内容为准。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8月15日(星期一)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