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课 |
上 课 | ||||
评价 指标 |
一级指标 |
比例 |
评价 指标 |
一级指标 |
比例 |
目 标 与 内 容 |
三维目标清晰、明确,环节齐全,符合课程标准。 |
12% |
仪表 仪态 |
口齿清晰,身高正常,仪表端庄。 |
15% |
内容科学,无知识性错误和漏洞。 |
12% |
教 学 能 力 |
教育理念先进,紧扣目标,突出重点,较好地解决难点。 |
15% | |
容量适当,重点突出,难点明确。 |
12% |
科学合理地整合教学资源,有创新并显示出清晰的流程。 |
20% | ||
结 构 与 流 程 |
课堂结构严谨,符合知识发生脉络。 |
14% |
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流畅,普通话标准,有激情。 |
20% | |
流程合理自然,符合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 |
25% |
方法运用恰当,启发诱导自然,应变自如。 |
15% | ||
综合 设计 |
整体布局合理,方法选择恰当,字迹工整。 |
25% |
教 学 态 度 |
为人师表,讲课认真投入,体现出较强的敬业精神。板书清晰,字迹工整。 |
15% |
备注:
1.备课时间为1小时,备课内容为1个课时内容;
2.按备课内容顺序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备课占面试分30%,上课占面试分70%;
4.其中乡镇幼儿教师以说课代替试讲,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乡镇幼儿教师说课总分100分,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说课内容分专项说课和特长展示,其中专项说课占说课成绩的40%;特长展示包含简笔画、弹唱合一、自选舞蹈,占说课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