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公告
按照《2016年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并列情况、体检对象及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体检对象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最后一道大题的得分多少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道大题得分又相同,则依次往上类推。(具体排名情况、体检对象见附件1和附件2)。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7月30日,请体检人员于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3:30在县人社局(龙凤广场背后)三楼会议室报到领取体检须知,7月30日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和注意保持良好身体状态。
4、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8月3日前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409室),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5、所有体检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8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提交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409室)。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0743-6230186,0743-6230575)。
龙山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