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和教研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周六)。
请所有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在7月30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报到地点集合,7:30封闭考场并开始抽签,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地点:郴州市六中南校区(位于中山北街)相应面试组侯考室。
三、面试对象
见附件《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和教研员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四、面试形式
各专业考生面试形式以《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和教研员公告》的《岗位信息表》上公布的各招聘(选聘)岗位面试形式为准。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的理论教研员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总时长原则上定为15分钟。
其他岗位每位考生的备课时间为60分钟,面试分为2个环节,面试总时长原则上定为30分钟。考生自行合理安排各环节时间。
五、面试评分办法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的理论教研员岗位只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结构化面谈成绩为面试总成绩。
其他岗位面试的2个环节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只写总分。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7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或五项基本功)成绩×30%。
面试总成绩经主评委、监督员签字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面试前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不准携带资料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面试时不准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
2、进入面试考点后,考生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保管。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计0分。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2)私自携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
(3)除在备课室使用、制作的教案或备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不服从管理,扰乱考试秩序。
附:
《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和教研员面试人员分组名单》
郴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2016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和教研员面试人员分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