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部分科目需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6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4日至1998年7月4日期间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吉首市人民政府网、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10日中午12时止。
2.报名地点: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43—8515500。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过级证、户口薄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16年7月15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以现场展示或实际操作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不需面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
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rar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