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地点:2016年8月10日,具体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州高新区国槐街、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A座4楼教育局。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3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在职人员提交)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由于自动放弃和未通过资格审核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教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六)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进入面试人员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
不加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100分)=试讲(60分)+答辩(40分)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岗位考生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100分)=试讲(30分)+答辩(20分)+专业测试成绩(50分)。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平均分,如没有同一试题的,取消该岗位。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成绩。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0年修订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因个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招聘名额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内新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3年。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直接入编;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属于近三年的毕业生,需在办理人事关系时提交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 67982398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