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发〔2016〕117号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青龙满族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大考生: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实施方案》公布如下,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2016年7月22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
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目前幼儿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聘指标
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150人。
二、招聘范围
2016年7月31日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青龙户籍或生源地是青龙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青龙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1,低于1.2:1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剩余指标2016年寒假再组织招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以乡镇为单位举行招聘,乡镇之间不得兼报。
4.持有教师资格证者参加招聘时在总成绩中加5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22日-7月30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青龙教育网(http://www.qljy.cn/)、青龙满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7月31日-8月1日)
报名需本人到场,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已婚报名人员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填写《青龙县2016年招聘幼儿临时代课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参照乡镇招聘岗位数量进行报名,审查合格后当场微机摄像。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8月2日)
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参加考试。
8月3日上午11:00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8月4日-8月5日)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8月4日上午7 :00开始,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面试采取语言表达、自选清唱和自选特长展示方式进行。其中语言表达40分,自选清唱30分,自选特长展示30分。每个项目限时1分钟。语言表达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语言表达内容。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外聘评委打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考核。
参加笔试人数按照总校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比例划定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2按实际人数参加笔试),若划定范围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均参加笔试考核。
8月4日晚上10:00在青龙教育网(http://www.qljy.cn/)、教育局公开栏内公布面试成绩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
时间:8月5日9:00—11:00,地点:青龙第一实验小学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初中、小学语文、数学知识命制一套综合试卷(其中含简笔画一幅)。
笔试考试结束后,封存试卷,由外聘评委统一阅卷,不安排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