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汝政〔2015〕65号)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6〕1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4名,小学教师76名。具体拟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小学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报考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品行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初中报考人员硕士及以上,或者工作满1年以上的现有民办中小学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与拟聘用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必须相匹配;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存在其它违法违纪等情况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汝州市教育网和汝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4日上午8:00至8月1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为www.hnrzrc.iccoo.cn。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4日至8月7日。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汝州市朝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园西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应聘者同时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各一份;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发放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确属紧缺的专业,由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师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由市统一组织实施。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