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精神,2016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此次公开招聘教师5名(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图书馆四楼(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侨胜南路6号),联系电话:8812198。
(三)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设置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年龄计算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教学工作经历时间按学年计算,即自毕业报到之日算起至2016年8月31日为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按综合类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不含未婚证);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1、考试的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公开招聘公告在惠东县人社局网站(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附件:《惠东县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