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甸县教育局选聘高中教师简章
为改善高中教师学科结构,增强高中师资力量,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根据罗甸一中、边阳中学教师现状,经县教育党组研究,面向全县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职位
罗甸第一中学15名,边阳中学15名。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选聘范围
全县初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边阳中学)。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服务期已满;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参选人只能报考一个与自己专业或职称相符的对应职位。
(二)业绩条件
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成绩不能在同类同级同科名列后5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调查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组织行文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4.2016年教材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简章
按照选聘方案,在相关媒体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
每所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每个学科只限报1人,学校根据本校各个学科参加2016年教材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准予1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至26日。
报名地点:罗甸教育局人事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考试
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按选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设笔试成绩聘用最低分数线为卷面分的60%,低于聘用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到选聘岗位。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罗甸民族中学。
(五)公示
考试成绩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与录用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胜任高中教学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考试中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4-7619639(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4-7619556(罗甸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1、选聘高中教师学科及职位表.doc
2、2016年县教育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