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14名,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招聘幼儿园教师3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空编准入原则;
(二)学科结构合理搭配原则;
(三)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名额共计152人,具体情况见《赫章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高中教师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综合大学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的英语、音乐、美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具有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5、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2、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笔试、面试)。
5、体检。
6、考核。
7、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8、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5月11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要求:
按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且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核实盖章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还须提供本县户籍薄或户籍证明等材料。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赫章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4、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5、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市“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七、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计划开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参加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按《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和安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在考核时,凡与招聘条件和资格不相符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所有档案材料。凡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及县级以上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备用;属于应届毕业生的,必须在2012年8月10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交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备用(提档函由赫章县教育局档案股开具)。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道德品质有不良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撤销处分的。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档案和政审材料的。
(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六)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九、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选岗后进行聘用。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定所提供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二)选岗程序
1、选择的岗位一律以发布时所提供岗位为准。选择岗位见《职位一览表》。
2、选岗人员根据报考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所提供学校。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选岗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所聘岗位在赫章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赫章人力资源网(网址:www.hzrlzy.cn)、赫章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61.189.240.76/eduman6)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擅自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的必须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一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及参加其他考试。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相关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7-3222369(县教育局)
0857-323111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
1、《赫章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职位一览表》。
2、《赫章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