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7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组织实施
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教育局协同配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聘过程由县纪检会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2.小学和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或相近;职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或相当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应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年龄截点)。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教师资格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应聘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初中和小学教师被录取后,若暂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自聘用起两年内( 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人数:
职中:共5名,汽修2、信息技术1、体育1、音乐1;
初中:共27名,其中:语文4、数学4、英语7、物理2、化学1、历史2、音乐2、体育4、生物1人;
小学:共155名,其中:语文48、数学48、英语35、音乐10、体育7、美术7;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公告于7月19日——7月22日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请考生登陆网站点击进入香河县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7月23日-7月25日。电话0316-8672137。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公示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于8月4日登录网站查询。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县教育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请考生于规定时限内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8月7日-8月9日,电话:0316-8315026。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姓名);当地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档案存放证明。以上材料由入围面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