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2015]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 办学规模扩大与教师数量短缺的矛盾,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 11号)及《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号)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格程序,公开为周口市中心城区学校招聘一批优秀教师,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应往届毕业生,持有就业报到证。
三、岗位及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学科计划(见附表)
2、报考条件
(一)高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 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幼儿园保健医报名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妇幼保健或护理学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悉幼儿园卫生保健要求,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
(4)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职业资格。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已取得“特岗教师”资格,并在“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五、信息发布
2016年7月19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和周口市教育局网(www.zked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恶意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16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周口市中心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6年8月1日17:00后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0394-8352626。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可于次日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8月4日(9:00—12:00)到周口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它职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