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学校在岗教师有3年以上教龄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见附件)。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2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黑河市教育局一楼(中央街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0456-8256638 联系人 :王 珊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拟报岗位专业知识。享受政策加分人员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公办学校在岗教师有3年以上教龄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政策加分及教龄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俄语、生物、化学岗位教师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计算机岗位教师面试的方式为说课(成绩占5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应聘者抽签确定说课内容,考官当场评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可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