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春芽幼儿园(全额事业单位)招聘20名全额事业编制女性幼儿教师。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幼师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从事幼教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普通话较好,形象端庄;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户籍不受地域限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09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岢岚县便民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3:1,如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将核减拟招聘人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面试内容为以下两项:
①授课;
②技能展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复审人选,如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根据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的高低确定复审人选。复审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并对复审对象的相关证件进行审验。
复审完成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
七、监督检查
我县招聘幼儿教师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350-4532208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50-8924503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