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招聘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委组织 部、山西省人社厅【2012】53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为确 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忻府区幼儿园(全额事业单位);
2、招聘名额:10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5、专业水平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澄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资格条件
1、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户籍要求:忻府区现户籍(包括城区派出所户但不包括外地学生因上学原因迁到忻府区的集体户)或原 籍(指原有忻府区户籍,现因以下原因户籍不在忻府区的情形:①因上学将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②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将户籍迁往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 的;③大中专学校毕业后迁往忻府区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但暂未落户的)。在资格复审前必须提供忻府区落户的户口薄,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忻府区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 -----8月24日。
上午8:00—12:00时
下午3:00—6:00时
2、报名地点: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地点设在忻府区教育局(红旗广场南侧)。
3、报名人员到报名地点填写《忻府区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照相。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并提供证件验证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90元。
4、准考证领取:请于2012年8月30日—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需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但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