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公 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领导组(略)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三、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定襄电视台、县政府大院公示栏和定襄县政府网、定襄县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名额及科目岗位
共招聘43名教师。其中初中段科目岗位,语文教师7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8人、理化教师3人和小学段教师19人。
五、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勇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2011年(含2011年)以前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第一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的,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须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小教(含小教)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定襄户籍(含因上学从定襄迁走户口现尚未迁回的)。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的】。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个专业岗位。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参与练习不思悔改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根据报名条件,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原件及其复印件。对符合条件者填写《定襄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100元,并现场照相报名。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应达到所招聘各学段专业岗位人数的2倍以上,达不到的按比例缩减招聘名额。
七、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17日下午6:00。
地点:定襄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委、政府大院10号楼东小院)
2011年8月20日至21日下午6:00,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
(一)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时事政治以及专业知识等内容。考卷为百分制,分A卷(初中语文卷)、B卷(初中数学卷)、C卷(初中英语卷)、D卷(初中理化卷)和E卷(小学综合卷)五种类型。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分别按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理化和小学综合5个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名额的1.5倍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同时,再次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为百分制。初中段、小学段均采取教学讲课面试方式。
九、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分别按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理化和小学综合5个科目,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不合格者淘汰,出现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对其违法、违纪、违规等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合格人员,在县政府大院公示栏和定襄县政府网、定襄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举报重点是不符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条件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本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题,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调查有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上岗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后,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试聘合同和办理试聘手续。
(二)试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此次聘用上岗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所报科目岗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理化和小学综合),按成绩名次由本人自愿依次选择中心学校。
(三)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予以辞退。
(四)公示无异议后,在三天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
十二、回避
招聘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其他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由领导组另行确定。
十三、监督
对报名、资格审查、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回避等各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6022241(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本公告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0--6022442
定襄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