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喀什地区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73号)、中共喀什地委办公室、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地区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39名,其他行业33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责任包括:协助内地院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有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内地高校毕业的喀什生源或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非2016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参加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用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民族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岗位条件
(一)少数民族非教师招聘岗位须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既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非少数民族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三)少数民族教师岗位须要求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MHK等级水平证书的,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MHK等级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简章:2016年7月1日—7月8日中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络报名及网上银行缴费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中午18: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6年7月11日16:00—7月12日
(四)笔试:2016年7月13日上午11:00
(五)笔试成绩公布:7月14日20:00
(六)面试入闱资格审查:2016年7月15日10:00—20:00
(七)递补资格审查:2016年7月16日10:30-20:00
(八)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示:2016年7月17日20:00
(九)面试:2016年7月19日10:00
(十)面试人员成绩公布:2016年7月20日20:00
(十一)体检:2016年7月21日
(十二)考察政审:7月21日10:00-7月22日20:00
(十三)调剂:2016年7月23日10:00-20:00
(十四)公示:2016年7月26日-28日
(十五)报到:2016年7月28日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地区人社局负责,会同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2016年喀什地区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3、网络报名期间,定期在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当前累计报名人数,请注意查询,理性报考。
4、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7月10日—12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考试时携带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