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顺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安顺市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6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
1、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
2、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6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在岗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2013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公告
在安顺教育信息网(http:// jyj.anshun.gov.cn/)公布,公布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凡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6:00 报名地点:安顺市教育局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2:30—5:00点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以招聘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与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面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教。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学前教育职位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面试地点在安顺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布。
3、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教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