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简章
为做好内地学校新疆籍学生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昌吉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民族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原设岗单位工作后一年内取得MHK等级证书。
2、报考少数民族招聘岗位的,“民考汉”报考人员须具备双语交流能力,且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7日至1998年7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4、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体详见《昌吉州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赴内地学校工作期间主要职责
(一)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
(二)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
(三)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三、招聘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
2016年7月7日-7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2、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13日-7月14日;
(二)笔试:7月15日;
(三)公布笔试成绩:7月18日;
(四)资格审查:7月20日;
(五)面试:7月22日;;
(六)公布总成绩:7月23日;
(七)体检:7月25日;
(八)考察:7月27日-7月28日;
(九)公示:7月29日-8月2日;
(十)聘用、调剂:8月3日起。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调剂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缴费(7月7日-月11日)
1、报名时间:7月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昌吉人事考试网(ksbm.cjrc.com.cn)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中,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与报名时使用的一致。招聘岗位所涉及专业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为准(附件2)。
4、缴费时间:7月7日-月1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缴费和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人员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昌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乘1路公交车在政务中心站下车)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6、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7月13日-7月14日,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7月15)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涉及内容为2016年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加分:
(1)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由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报名时上传信息,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7月18日,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