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 专业岗位 | 岗位数量 | 学历 | 年龄 | 专业工作经历 | 其它 |
1 | 激光加工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在制造类企业中担任过工艺员优先考虑 | 男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 数控技术或机电一体化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4 | 轮机工程技术(舰船动力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船舶企业工作经验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5 | 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 | 1 | 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3000KW及以上轮机长职务。 | |
6 | 工程制图 | 1 | 硕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机械加工类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 |
7 | 航海技术(船长) | 1 | 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3000KW及以上船长职务。 |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9 | 钢结构工程 | 2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40周岁及以下 | 至少男性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10 | 钢结构工程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钢结构技术5年以上全日制工作经历。 | 男性,高级工程师。 |
11 | 船舶工程技术(船电)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有技术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工作5年以上船舶电气技术工作经历。 |
12 | 港口工程技术(港电)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电气方向。有技术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港口电气技术工作经历。 |
13 | 航海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船电方向。有技术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航海驾驶或航海轮机管理或航海电气技术工作经历。 |
14 | 微电子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男,有5年以上微电子技术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两证齐全,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仅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专项公开招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18日。
(三)报名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楼206房间
四、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加专项公开招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教学试讲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40%计算。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学院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进行综合复审考核。对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其拟聘与否需经学院综合评价研究后确定。
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院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聘用报批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七、联系方式: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30050,联系人及电话:张辉,027-84803730,传真027-84804571,电子邮箱:r sc@mail.wspc.edu.cn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本公告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发布。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