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 012年从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11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公布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三、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投递电子文档至540423277@qq.com邮箱( 此为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由学院商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抽选不少于面试考官组三分之一的外单位考官参与面试。
3、考核: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4、体检:学校按有关要求安排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考核、体检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以上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学院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出现递补情况的说明、公示等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邮编:430070,
联系人及电话:游旦龙,02787156304电子邮箱:540423277@qq.com。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0,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
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