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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3-2-28 9:37:01 点击:

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和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大中专毕业生

1.中学教师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1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武汉生源往届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小学教师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须为师范类专业、武汉生源);2012年、2011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专科毕业生须为师范类专业、武汉生源)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武汉生源往届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专科毕业生须为师范类专业)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3.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

2013年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为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为武汉生源);2012年、2011年同类师范学校及学历、专业(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为武汉生源)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武汉生源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二)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教师和社会各类人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应聘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和面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名,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派遣。2012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在职教师和其他社会人才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7.中学教师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8.小学教师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学历报考人员须为武汉生源、师范类专业;

(2)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9.市、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教师

(1)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及以下学历报考人员须为武汉生源、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幼儿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为幼儿教育专业;

(2)年龄一般在2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10.在职教师和社会人才的招聘条件以全市统一发布的公告和本意见为准;

11.依据省教育厅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在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3年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资教生),可将毕业时间的条件向后推移3年,年龄可放宽3周岁;

12.各区另有条件要求的,均不低(弱)于上述条件;

13.以区教育局为单位根据学段、学科确定并申报招聘岗位。

三、考试

(一)笔试

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中学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课程范围为主,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类课程范围为主,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范围为主。

综合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考察应聘人员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同时考察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综合知识科目占30%。

在职教师和社会人才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以报考学段、学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

由市人社局办理了“三支一扶”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资教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各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由各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必须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同时可结合各自实际灵活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验操作等形式。

四、报名和考试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进行。(参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3年2月28日9:00至3月6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提交应聘申请。

2013年3月31日进行笔试。

五、培训和派遣

2013年6月,开始核准全市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月中旬,发放新进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和新进教育系统人员)岗前培训通知(地点:武汉汉师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汉口蔡锷路1号);

8月中旬,组织全市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8月中下旬,开始分批办理报到和派遣手续。

六、鼓励和支持师范类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创业

1.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招聘师范类毕业生,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从全市公开招聘笔试合格人员中招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支持和鼓励师范类毕业生自主创业;

3.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专项工作。

七、档案转递和保管

武汉市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均由我局免费保管2年,毕业生应及时将档案转递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保管。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毕业生报到通知书,在落实就业岗位后及时办理报到和派遣或改派手续。

八、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对师范类毕业生实施就业指导。

九、各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及人数等信息将于2013年2月27日在下列网站发布。

1.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

2.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hrsj.gov.cn;

3.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

4.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5.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6.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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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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