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26日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范围。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应试者掌握综合基础知识水平,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公文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职业工作所应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验》
3.考试地点:容县中学(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4.考试组织。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5.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公布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含笔试总分与《职业能力测验》单科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代课人员不划定分数线。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不含代课人员)于2013年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的小学教师的考试成绩待全市笔试成绩出来后,再另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说课)两种形式,除招聘中学教师及幼儿、特教教师实行专业测试(说课)外,其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资格审核。
①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在面试前五天,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全部报名应聘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报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并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并从报考同一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进入各职位面试人选如有人放弃面试资格,需进行面试人选递补的,按各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3.发布面试公告。
报考各职位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组织。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测试(说课)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说课)满分为70分。其中从代课人员中招聘的小学教师不进行面试(说课),直接按笔试(含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体检。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姓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其面试(说课)成绩要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面试操作规程进行。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全部面试(说课)结束后,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安排在9月中旬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时宜以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小学教师的同分处理办法按《简章》中的规定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报考者所报单位及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加面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分数相同,则按同分处理办法进行递补。属代课人员者,按《简章》中的规定进行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同一职位排序进行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同时要与用人单位办理签订聘用合同。代课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要按《简章》规定进行选岗。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享受事业单位同类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办理入编手续。
九、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监督电话:0775-5322013(县纪委办公室)
2.招聘咨询电话:0775-5117909(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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