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万盛经开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和发挥社区服务能力,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本区城市居民户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大专以上学历(含成人自考、电大和党校大专等相同学历),复转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1995年10月31日至197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复转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录方式
招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各镇街报考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万盛经开区就业局大厅、劳动商场二楼)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镇街进行报名,按各镇街招聘数进行竞争,分别聘用。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万盛经开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除报考所需相关资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4.《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11月11日工作时间内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镇街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镇街相应的招考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经开区人才交流中心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镇街。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60%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请详见《准考证》。
考试大纲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万盛经开区创业就业政策》等相关资料,请在重庆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和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官方网自行下载。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镇街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镇街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纪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镇街共同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镇街拟招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前对体检人选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社区专职工作者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体检报到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请于2013年11月20日后登陆万盛人事人才网查询。
七、政审考核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镇街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对符合政审考察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镇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1.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经民政局审批同意并报人力社会局备案后,由镇街与聘用人员签订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录用后待遇按照经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48266111,联系人:杨伟 陈杰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万盛经开区镇街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聘镇街 |
招聘人数 |
1 |
万盛街道 |
11 |
2 |
东林街道 |
8 |
3 |
万东镇 |
10 |
4 |
南桐镇 |
4 |
5 |
青年镇 |
5 |
6 |
关坝镇 |
3 |
7 |
丛林镇 |
1 |
8 |
金桥镇 |
2 |
9 |
石林镇 |
1 |
合计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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