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简介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原名昆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于1905年建校,现隶属昆明市教育局,属于政府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现分两个校区办学,一处位于昆明市北市区龙泉路669号,另一处位于市政府月牙塘小区内,学校总占地29亩,校舍建筑面积13387平方米,绿化面积占40%。学校现有教学班45个,学生2300多名,在职教职工总数105名,全部为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小学高级教师57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8人,市级骨干教师4名,区级学科带头人2人,区级骨干教师6名,区级教坛新秀4名。教师平均年龄不到35岁。学校拥有高标准的现代化教学设施,能满足各学科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经过多年来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云南省一级示范小学、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信息技术实验学校、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昆明 师专 附小 |
语文 教师 |
1 |
本科 |
中文 |
年龄28周岁及以下,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
体育 教师 |
1 |
本科 |
体育教育 | ||
计算机 教师 |
2 |
本科 |
计算机 | ||
科学 教师 |
1 |
本科 |
物理、化学、生物 | ||
校医 |
1 |
本科 |
公共卫生、 临床医学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优先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校医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9日---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序号);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自荐材料等,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165786、5160856、5815398
(二)报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到场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本人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代为报名,届时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师专附小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 5月17日---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领取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青云街25号)
(3)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5165786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昆明市教育“十二五”规划;《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等规范文件;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内容。
3、考试时间:5月19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比例为1:5,达不到1:5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主要采取现场考试打分方式,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即兴演讲、才艺展示或技能操作。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6月11日——15日
面试地点:昆明师专附小龙泉路校区
(三)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
六、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申请查分统一到教育分中心登记,电话:5165786。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师专附小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相关规定及教师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师专附小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十二纪工委:0871-3175461
昆明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0871-3192326
昆明市教育局:0871-3135506,0871-3102385
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0871-5165786
昆明师专附小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