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优秀大学生简章
为在全区实施“青年人才储备工程”,尽快建立一支年纪较轻、层次较高、结构合理,适应我区跨越发展要求的后备人才队伍,2013年度日照市岚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聘3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2013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按所学专业选择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改报,同时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报名人数应达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计划录用数。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报名时应提交:①《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起至7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岚山区明珠路北首)。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3、公示。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4、体检考察。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对招聘录用的大学生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暂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余缺情况逐步理顺到招聘岗位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633-26113370633-2619287
登录网站:岚山党建网(www.lsqwzzb.gov.cn)
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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