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因工作需要,林芝市科技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了解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男性,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持有C1以上驾驶证,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具备长途驾驶技能;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公务用车驾驶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具有林芝市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市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优先录取: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林芝市科技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94-5824960
2.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驾驶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等原件、个人简历、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主要包括视力、肝功、血常规、肺部检查)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二)面试审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不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公示
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林芝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的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1次。
五、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由我局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标准补贴标准进行发放。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包括岗位补贴、单位补贴、社保补贴),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日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林芝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